一名國有企業總經理,為取得下屬企業關閉清算處置的“生殺大權”,處心積慮,自導自演了一出鬧劇;一個國有企業辦公室副主任,為了享受榮華富貴,甘愿充當這場鬧劇的“配角”;一個拍賣公司的職工,為謀取私利,潛心為鬧劇提供“技術指導”。幾人侵占私分國有資產達430余萬元,給國家造成上億元的損失。
這場鬧劇落幕之日,正是他們被黨紀國法嚴懲之時——2012年5月,重慶市涪陵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涪陵絲綢集團公司總經理柳中全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涪陵絲綢集團公司辦公室副主任經某某因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沒收柳中全貪污所得贓款8萬元,沒收柳中全、經某某私分的非生產性國有資產并上繳國庫。同時,柳中全、經某某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順利當上“總導演”
事情還得從2002年說起。
當年3月,重慶市涪陵絲綢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絲綢集團)因其下屬所有的北拱絲廠生產銷售不景氣,難以繼續維持生存,便向涪陵區政府遞交了對北拱絲廠實施關閉清算的報告。
時任絲綢集團總經理的柳中全敏銳地意識到,發財的機會來了!但是,怎樣才能名正言順地攬到這筆“橫財”呢?柳中全絞盡腦汁——“掌握清算處置的話語權”,腦海中突然閃過一條妙計,柳中全不禁暗暗為自己的“聰明”叫好!
更讓柳中全喜出望外的是,同年5月,涪陵區政府就批復同意對北拱絲廠生產性財產進行清算處置,實行公開拍賣,并且決定由柳中全擔任關閉清算組組長——這就意味著他掌握了北拱絲廠的“生殺大權”!
就此,一出自以為完美的戲碼在柳中全心中醞釀發酵……
巧構情節寫“劇本”
在柳中全看來,關閉清算,是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因為光靠處置大家看得到的那點東西,既發不了財,說不定還會惹麻煩。“‘戲’要精彩,就得有好的劇本。”柳中全反復構思,終于讓“劇本”成形——“掛羊頭賣狗肉”,即務處置生產性財產之虛,行侵占非生產性資產之實。
2002年5月,柳中全以“關閉清算組”的名義委托會計事務所對北拱絲廠的資產、負債、權益進行評估。柳中全特別要求,評估范圍不含非生產性資產。
評估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主要包括:固定資產308.7萬元、無形資產84.2萬元和存貨29.2萬元。
同年8月,涪陵區財政局組織區審計局和區勞動保障局“會審”,并明確提出:北拱絲廠清算范圍未含非生產性資產,此部分資產移交當地社區或有關部門管理。
2002年12月,絲綢集團向涪陵區財政局請示處置北拱絲廠整體資產。當月,區財政局予以批復同意,并明確處置范圍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存貨,不包括非生產性資產部分(宿舍、電影院、水廠等11處,涉及土地11175平方米和房屋9869.84平方米),此部分應移交當地社區或有關部門管理。
“劇本”寫到這一步,柳中全才意識到,一出戲光憑自己一人無法完成。于是,柳中全開始為這出戲物色“配角”。
很快,柳中全想到了絲綢集團辦公室副主任經某某。柳中全找其“開誠布公”地說出了想法,兩人一拍即合。
隨后,二人又找到了重慶某拍賣有限公司職工宋某某。一番推心置腹之后,宋某某答應給予“技術指導”,幫助二人操作——2002年12月,柳中全與宋某某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委托標的為“北拱絲廠整體資產”,惡意混淆區財政局批復的“整體處置的資產”為“整體資產”。
粉墨登場唱大戲
導演、演員、劇本都敲定后,“鬧劇”開演。
第一場:限制他人競標。
根據柳中全的授意,由經某某代表絲綢集團參與競拍。為了確保拍賣萬無一失,柳中全與宋某某串通,選擇在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前發布拍賣公告,盡可能不讓人知曉。同時,柳中全還與宋某某勾結,故意設置競拍資格條件,臨時提高競買門檻。
第二場:暗箱操控競標。
有效阻止了他人報名競拍,為躲過他人和相關部門的監管,柳中全找到豐都某企業前來走個過場。2003年1月7日,經某某代表絲綢集團以215萬元競拍北拱絲廠整體資產成功。
第三場:“貍貓換太子”。
競拍得逞后,柳中全等人緊鑼密鼓地成立新公司、變更北拱絲廠資產買受人、辦理產權過戶,抓緊了化公為私的進程。1月14日,柳中全等人商討成立新公司的方案;3月,即成立重慶市涪陵東凱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凱斯公司),柳中全出任董事長,經某某任董事會成員;4月,該公司在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緊接著,絲綢集團給某拍賣公司發函要求將北拱絲廠買受人變更為東凱斯公司,拍賣公司隨即予以變更。此后,柳中全等人又馬不停蹄地到國土、房管等部門辦理北拱絲廠房屋、土地等過戶手續。
不到半年時間,北拱絲廠未納入關閉清算的非生產性土地和非生產性房屋便被柳中全、經某某等人竊取。
劇終人散悔莫及
2010年初,涪陵區紀委根據舉報開始調查柳中全等人在北拱絲廠轉讓過程中的違紀問題。在發現重大案情后,區紀委及時協調區檢察院、公安局介入調查。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公安、檢察機關經過仔細偵查,得到一條重要線索:早在2002年6月,柳中全將公司駐深圳辦事處的一套房產委托他人處理。該房屋實際賣得23萬元,除去中介費等各種費用5萬元外,柳中全將收到的18萬元賣房款又截留了8萬元,只上交了10萬元到公司財務。侵吞國家資產的謎團逐漸顯現……
以這8萬元為突破口,很快,公安、檢察機關就查清了柳中全等人在北拱絲廠關閉清算過程中篡改批復、操控競拍、變更買受人、資產過戶私分國有資產的犯罪行為,真相隨即大白于天下。
時隔7年,柳中全等人自導自演的這出鬧劇終于落下帷幕,等待他們的將是高墻鐵網和不盡的懺悔。(雷雨 崔曉龍 李玲)
這場鬧劇落幕之日,正是他們被黨紀國法嚴懲之時——2012年5月,重慶市涪陵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涪陵絲綢集團公司總經理柳中全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涪陵絲綢集團公司辦公室副主任經某某因犯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沒收柳中全貪污所得贓款8萬元,沒收柳中全、經某某私分的非生產性國有資產并上繳國庫。同時,柳中全、經某某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順利當上“總導演”
事情還得從2002年說起。
當年3月,重慶市涪陵絲綢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絲綢集團)因其下屬所有的北拱絲廠生產銷售不景氣,難以繼續維持生存,便向涪陵區政府遞交了對北拱絲廠實施關閉清算的報告。
時任絲綢集團總經理的柳中全敏銳地意識到,發財的機會來了!但是,怎樣才能名正言順地攬到這筆“橫財”呢?柳中全絞盡腦汁——“掌握清算處置的話語權”,腦海中突然閃過一條妙計,柳中全不禁暗暗為自己的“聰明”叫好!
更讓柳中全喜出望外的是,同年5月,涪陵區政府就批復同意對北拱絲廠生產性財產進行清算處置,實行公開拍賣,并且決定由柳中全擔任關閉清算組組長——這就意味著他掌握了北拱絲廠的“生殺大權”!
就此,一出自以為完美的戲碼在柳中全心中醞釀發酵……
巧構情節寫“劇本”
在柳中全看來,關閉清算,是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因為光靠處置大家看得到的那點東西,既發不了財,說不定還會惹麻煩。“‘戲’要精彩,就得有好的劇本。”柳中全反復構思,終于讓“劇本”成形——“掛羊頭賣狗肉”,即務處置生產性財產之虛,行侵占非生產性資產之實。
2002年5月,柳中全以“關閉清算組”的名義委托會計事務所對北拱絲廠的資產、負債、權益進行評估。柳中全特別要求,評估范圍不含非生產性資產。
評估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主要包括:固定資產308.7萬元、無形資產84.2萬元和存貨29.2萬元。
同年8月,涪陵區財政局組織區審計局和區勞動保障局“會審”,并明確提出:北拱絲廠清算范圍未含非生產性資產,此部分資產移交當地社區或有關部門管理。
2002年12月,絲綢集團向涪陵區財政局請示處置北拱絲廠整體資產。當月,區財政局予以批復同意,并明確處置范圍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存貨,不包括非生產性資產部分(宿舍、電影院、水廠等11處,涉及土地11175平方米和房屋9869.84平方米),此部分應移交當地社區或有關部門管理。
“劇本”寫到這一步,柳中全才意識到,一出戲光憑自己一人無法完成。于是,柳中全開始為這出戲物色“配角”。
很快,柳中全想到了絲綢集團辦公室副主任經某某。柳中全找其“開誠布公”地說出了想法,兩人一拍即合。
隨后,二人又找到了重慶某拍賣有限公司職工宋某某。一番推心置腹之后,宋某某答應給予“技術指導”,幫助二人操作——2002年12月,柳中全與宋某某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委托標的為“北拱絲廠整體資產”,惡意混淆區財政局批復的“整體處置的資產”為“整體資產”。
粉墨登場唱大戲
導演、演員、劇本都敲定后,“鬧劇”開演。
第一場:限制他人競標。
根據柳中全的授意,由經某某代表絲綢集團參與競拍。為了確保拍賣萬無一失,柳中全與宋某某串通,選擇在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前發布拍賣公告,盡可能不讓人知曉。同時,柳中全還與宋某某勾結,故意設置競拍資格條件,臨時提高競買門檻。
第二場:暗箱操控競標。
有效阻止了他人報名競拍,為躲過他人和相關部門的監管,柳中全找到豐都某企業前來走個過場。2003年1月7日,經某某代表絲綢集團以215萬元競拍北拱絲廠整體資產成功。
第三場:“貍貓換太子”。
競拍得逞后,柳中全等人緊鑼密鼓地成立新公司、變更北拱絲廠資產買受人、辦理產權過戶,抓緊了化公為私的進程。1月14日,柳中全等人商討成立新公司的方案;3月,即成立重慶市涪陵東凱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凱斯公司),柳中全出任董事長,經某某任董事會成員;4月,該公司在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緊接著,絲綢集團給某拍賣公司發函要求將北拱絲廠買受人變更為東凱斯公司,拍賣公司隨即予以變更。此后,柳中全等人又馬不停蹄地到國土、房管等部門辦理北拱絲廠房屋、土地等過戶手續。
不到半年時間,北拱絲廠未納入關閉清算的非生產性土地和非生產性房屋便被柳中全、經某某等人竊取。
劇終人散悔莫及
2010年初,涪陵區紀委根據舉報開始調查柳中全等人在北拱絲廠轉讓過程中的違紀問題。在發現重大案情后,區紀委及時協調區檢察院、公安局介入調查。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公安、檢察機關經過仔細偵查,得到一條重要線索:早在2002年6月,柳中全將公司駐深圳辦事處的一套房產委托他人處理。該房屋實際賣得23萬元,除去中介費等各種費用5萬元外,柳中全將收到的18萬元賣房款又截留了8萬元,只上交了10萬元到公司財務。侵吞國家資產的謎團逐漸顯現……
以這8萬元為突破口,很快,公安、檢察機關就查清了柳中全等人在北拱絲廠關閉清算過程中篡改批復、操控競拍、變更買受人、資產過戶私分國有資產的犯罪行為,真相隨即大白于天下。
時隔7年,柳中全等人自導自演的這出鬧劇終于落下帷幕,等待他們的將是高墻鐵網和不盡的懺悔。(雷雨 崔曉龍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