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云南省紀委發出《關于嚴肅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的通知》,要求嚴肅抗震救災工作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通知》強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災區黨員干部,要把全力投入抗震救災作為當前一項中心任務,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勇于擔當、不畏艱險,堅持把群眾危難作為第一關注,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信號,盡職盡責地做好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受災群眾中去。
為確保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通知》指出,各級各部門要嚴明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抗震救災的決策部署,堅決服從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調度,堅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決不允許有令不行、各行其是,決不允許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決不允許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決不允許弄虛作假、信謠傳謠。要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加強應急值班值守,確保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用鐵的紀律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為加強對抗震救災款物的監管,《通知》明確,要嚴格執行《云南省救災捐贈款物管理暫行辦法》,切實加強捐贈款物的集中統一管理,接收的所有捐贈資金,必須統籌用于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的籌集、分配、撥付、發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堵塞管理漏洞。要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定,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全過程,主動公開救災款物的來源、數量、分配、撥付、使用、領取等情況,市縣兩級要重點公開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況,鄉鎮要重點公開救災款物發放情況。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強化對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管和審計,督促相關地方和部門健全救災款物管理制度,提高救災款物運行效率。救災工作全面結束后,要向社會公告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終審計結果。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各項紀律,快查嚴辦重處抗震救災中違紀違法問題,從嚴查處抗震救災工作中敷衍塞責、玩忽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臨危退縮等行為,從嚴查處貪污私分、截留克扣、擠占挪用、虛報冒領抗震救災款物等行為。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注意從群眾反映、媒體關注的問題中發現案件線索,對群眾舉報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切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對那些散布謠言、干擾破壞抗震救災的行為,要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記者 何詠坤 通訊員 趙海碧)
組圖:紀檢監察干部奮戰在抗震救災第一線8月3日16時30分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以來,當地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奔赴一線投身抗震救災,查災情、救傷員,履職責、嚴監督,為抗震救災工作順利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紀律保障。

魯甸縣紀委副書記卯時康(右二)一行在趕往震中龍頭山鎮路途中幫助搶救傷員。

魯甸縣紀檢監察干部在龍頭山鎮災民臨時安置點參與救災帳篷的搭建和災民安置。

魯甸縣紀檢監察干部在位于龍頭山鎮的紀檢監察監督聯系點值班。

昭通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陸維智(前排右一)一行在龍頭山鎮災民臨時安置點檢查抗震救災物資發放情況。
饒斌 周偉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