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無論多遠,都到鄉鎮或村里的食堂吃飯,不喝酒、不浪費,群眾的笑臉多了、怨言少了、心里踏實了。”這是筆者在云南省大理州永平縣采訪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下鄉刷卡交納食宿費帶來的作風轉變時,聽到最多的話。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永平縣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下鄉蜻蜓點水、公款吃喝、玩風盛行、差旅費報銷不執行亂執行”等問題,制定出臺了《永平縣縣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下鄉交納食宿費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投入27萬元,在全縣7個鄉鎮、73個村(社區)統一安裝了80臺POS機,全面推行干部下鄉刷卡交納食宿費,扎緊了作風建設的“鐵籬笆”。
刷卡食宿,遏制鋪張浪費。《規定》規定縣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下鄉需食宿的,必須按伙食費:每人每餐早餐5元、正餐10元;住宿費: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交納。下鄉人員必須自帶工資卡或其他銀聯卡,發生的食宿費用一律實行POS機刷卡交納。接待一律安排在鄉鎮或村(社區)食堂。特殊情況、特殊工作確需在農戶家食宿的,必須據實向農戶交納食宿費,交費方式采取到當地鄉鎮或村(社區)刷卡交納,由鄉鎮或村(社區)報賬后兌補到農戶,超支部分由下鄉人員承擔。通過刷卡交費,有效解決了過去下鄉人員交納食宿費,基層接待單位或農戶礙于情面不好收的問題。
刷卡考勤,遏制作風飄浮。《規定》規定將POS機刷卡憑證作為領導干部下鄉的“鐵證”。按照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和省州縣各級黨委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縣級領導干部到基層調研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3個月,每年住村入戶時間不少于10天,直接聯系群眾不少于5戶,過去部分領導干部以工作忙等為借口,下鄉時間少,聯系群眾少,年底上報調研、住村入戶、直接聯系群眾等情況時,靠“編數字”應付工作。推行POS機刷卡后,克服了干部下基層存在的“應付”思想,實現了干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實打實”。
刷卡報賬,遏制虛報亂報。《規定》規定,縣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下鄉發生食宿費用時,必須嚴格按照《永平縣縣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報銷,必須以POS機刷卡交費憑證作為食宿費報銷依據,下鄉工作人員未提供POS機刷卡交費憑證的,各單位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報銷下鄉食宿費用。推行POS機刷卡報賬后,有效遏制了過去部分下鄉人員在鄉鎮村食宿,不但不交食宿費反而回單位報銷食宿費的不良現象。
強化督查,遏制執行不力。俗話說:“為政之道憂無策,更憂有良策而不落實”,此話充分說明再好的政策制度,關鍵在于執行。為使該項制度落到實處,《規定》規定,由縣委組織部通過登錄“企業網銀”,對公務人員下鄉交納食宿費等情況進行梳理統計,適時通報;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督查室、縣人民政府督查室以抱團督查的方式采取明察暗訪、隨機調研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宿不刷卡交費或享受超標準接待等情況,由縣紀委監察局對下鄉人員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下鄉人員及接待人員進行問責。對違反規定,到營業性賓館、飯店大吃大喝,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自5月26日下發《永平縣縣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下鄉交納食宿費用規定》推行領導干部下鄉用POS機刷卡交納食宿以來,全縣科級干部500多人按規定深入基層調研、聯系群眾368人次,共刷卡交納食宿費19542元,全縣七個鄉鎮和73個村(社區)接待費與往年同期相比,壓縮了近30萬元。據此推算,全縣每年可為鄉鎮和村節約接待費上百萬元。實行領導干部刷卡交納食宿費,雖然每次只刷5-10元的食宿費,但此舉不僅管住了干部的吃、住和行,更重要的是刷卡記錄單還是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的憑據。它不僅解決了以前部分下鄉人員在鄉鎮、村免費食宿,回單位后還要報銷食宿費和下鄉蜻蜓點水不進村入戶等問題,還帶動了干部工作作風的轉變,也遏制了鋪張浪費之風也大大減輕了基層負擔,轉變了干部作風。( 鄒 陽 李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