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督查,發現你單位存在不按要求粘貼公車標識,逃避監督的行為,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立即整改。”6月19日,云南省芒市紀委、監察局就20家單位30余輛公車存在選擇性使用“身份證”的問題,約談了問題單位主要負責人。
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公務用車選擇性使用“身份證”,逃避監督的問題,芒市市紀委、監察局成立8個督查組和2個暗訪組,集中用半個月的時間對全市13個鄉鎮、89個市直各單位901輛公務用車使用情況進行了一次“拉網式”的監督檢查,嚴厲整治公車“跑偏”,遏制車輪上的腐敗。
為確保督查實效,芒市紀委、監察局對全市各級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公務用車進行了摸底調查、造冊登記,按照一組一冊、對號入座的方式,通過“明查暗訪”,重點對公車私用、 不亮“身份”、選擇性亮“身份”等公車“跑偏”問題進行了專項督查。明察,即檢查組分組深入督查單位,對照公車使用“清單”,圍繞“在編”車輛是否“在崗”,“在崗”車輛是否“在位”,“在位”車輛是否嚴格“履職”等情況一一進行檢查核實;暗訪,即通過走訪調查、重點地段視頻抓拍、關鍵時間節點抽查,對公車是否姓公、公車是否嚴格遵守“節假日休息制度”等問題進行暗訪。針對公車去向不明、不按要求粘貼公車標識或標識不全的情況,要求責任單位當場作出說明,對不能說明情況的單位一律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措施、做出限時限改承諾。
檢查組還將采取秘密“回訪”的方式進行二次督查,對不按要求做出整改的單位,一經發現,全市通報,并將整改情況納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