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嚴格責任追究,近日,楚雄州牟定縣下發文件在全縣建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五項制度”。
一是建立落實情況報告制度。要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把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情況,作為重要政治責任,列入經常性工作,作為向黨委會、紀委會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在一定范圍內接受評議。
二是建立專題報告制度。1、要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每年12月30日前向縣委(抄送縣紀委)報送當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專題報告,黨政主要領導每半年向縣紀委專題匯報一次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和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完成責任分解任務、開展檢查考核和監督檢查、實施責任追究、辦理上級交辦事項等方面的情況。2、要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紀委(紀檢組)每半年向縣紀委報告一次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情況。3、每年抽取5—8名鄉鎮、縣級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并接受評議測評。報告內容包括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政治紀律、民主集中制、廉潔從政等有關規定的情況以及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
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報告制度。要求每季度末20日前,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紀委(紀檢組),各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將《牟定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人員情況統計表》報縣紀委(無責任追究情況的也要實行書面“零報告”)。
四是建立落實工作責任制度。1、要求各鄉鎮紀委負責統計匯總本鄉鎮的責任追究情況;縣紀委各紀工委監察分局負責統計匯總上報所監督部門的責任追究情況;縣級各部門紀委(紀檢組)負責統計匯總上報本部門的責任追究情況。2、要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紀委(紀檢組)和各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負責人要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責任追究情況上報工作,明確一名同志為責任追究情況報告聯系人,加強情況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五是建立監督檢查制度。1、縣委將不定期對各鄉鎮、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腐敗問題或重大腐敗案件的,對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甚至阻撓調查的,將嚴格追究相關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領導的責任。2、將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落實情況報告制度、專題報告制度、責任追究報告制度、工作責任制度的情況列入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責任制全程記實的內容,年終考核時進行加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