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后,昭通市政法各部門迅速行動,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最大力量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為抗震救災工作提供堅強有力領導保障、組織保障、工作保障、后勤保障,確保抗震救災工作取得圓滿勝利,充分展現了政法干警英勇善戰的精神風貌。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力投入抗震救災。魯甸“8·03”地震后,昭通市政法部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將工作重心轉移到抗震救災工作上來,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動員廣大干部職工,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災工作中,共出動警力8100余人次,搜救受傷群眾5000余人,挖掘搬運遇難者遺體116具,營救被埋壓群眾109人,轉移受傷群眾200余人,轉移災區群眾1258人,搬運救災物資50噸,清理土石方50余方,搭建帳篷10頂,救治傷病員300余人,消毒防疫4000平方米,發放藥品價值1萬元,努力為災區人民群眾提供極大的幫助。
突出重點,全力保障,確保災區的安全穩定。昭通各級政法部門強化情報信息收集研判,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重點人員管控和社會面防控,切實抓好社會穩定工作;認真對待災民訴求,落實包保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切實抓好信訪工作;加強災害隱患點監測,加強礦山、運輸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加強道路巡查,及時引導、合理分流、緊急疏散,切實抓好道路交通保通工作;密切關注政法輿情,高度重視輿情發展,加強輿情監測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輿情引導工作;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動員廣大政法干部捐款捐物,切實抓好愛心募捐活動。
領導帶頭,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昭通市委政法委每位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受災縣區,指導開展抗震救災工作,注重抓好矛盾排查、化解、信訪維穩、通報表彰、匯總受損情況、募捐等工作。8月12日,昭通市各政法部門相繼派出工作組深入魯甸“8.03”地震五個重災區(魯甸縣龍頭山鎮、火德紅鎮、樂紅鎮,巧家縣包谷垴鄉、新店鎮)開展治安維穩工作。昭通市委政法委派出10名干部深入魯甸縣樂紅鎮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災民訴求辦理等工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派出50名法官干警深入魯甸縣龍頭山鎮,工作組正在對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受理承辦災民信訪訴求、落實“五包”責任等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協助發放救災物資、了解群眾所需所想所盼。市人民檢察院派出50名干警到達巧家縣,召開工作組會議,對人員分組和工作任務進行安排部署,提出了相關工作紀律和要求,立即投入到包谷垴鄉、新店鎮等重災區開展治安維穩工作。市司法局班子成員、部分科室負責人以及魯甸縣司法局共計30名干部深入魯甸縣火德紅鎮開展慰問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市公安局自地震以來,每天投入4500名警力到災區,統一調度、統一指揮、滾動用警,開展交通保通、治安防范、案件查處、安全保衛等工作。在魯甸縣龍頭山鎮建立棚戶區平安守護、安置區包片服務、災區治安聯防聯控、熱點問題責任包保等多項工作機制,每10頂帳篷建立1名觀察員,30頂帳篷建立1名信息聯絡員,50頂帳篷確立1名民警,100頂帳篷以上建立1個流動警務站,對災區社會治安實施全天候網格化無縫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