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玉溪市澄江縣海口鎮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堅持集體領導,突出集體責任。鎮黨委領導班子始終堅持將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義不容辭的集體責任抓好落實,與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等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年內先后2次調整充實了領導小組,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議)先后 7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召開黨委(黨政聯席擴大會議)和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大會,研究安排相關工作。研究制定了2104年黨風建設工作意見、反腐倡廉任務分工方案和懲防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任務分工,并建立了每半年1次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報告、檢查和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的情況報告制度。鎮本級安排3萬元財政預算資金保障鎮紀委案件查辦和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通過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和日常干部職工會等方式,切實將廉政教育納入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全鎮科級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和工作總結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至目前,鎮黨政領導班子按相關決策制度集體決策事項235項。11名黨委委員在年初召開的黨代會上全部進行了述廉,并現場發放評議表,由參會黨代表對黨委班子及成員進行了評議。全面推進以黨務公開為龍頭的權力透明運行工作,充分發揮鎮村專設的22塊定期公開欄和45塊動態公開欄,加大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力度,規范及時地公開相關工作信息,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02條。嚴格“三公”經費、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經費使用信息公開,堅持村級每月、村民小組每季度以復印原始帳頁的方式定點逐筆向廣大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召開3次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違紀黨員查辦工作。全年全鎮未發生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無被問責情況,干部選拔任用無違規情況,集體決策未出現重大失誤,未出現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力的情況。
二是擔起第一責任,落實“一崗雙責”。鎮黨委書記按照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人、當好廉潔從政表率的要求,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年初召開了全鎮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大會,鎮黨委書記代表鎮黨委對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與班子成員和22個責任單位簽訂了責任書。對涉及全鎮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方案、作風建設、民生資金監管、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等重要工作,均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并親自過問、督辦、協調。全年鎮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進行廉政談話3次,為黨員干部上廉政黨課3次。班子分工,涉及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均有分管領導負責,班子主要領導未直接管理,同時研究“三重一大”事項均做到決策前有議題上報、有意見征求,研究時從未事先定調,嚴格末位表態。班子其他成員嚴格按照規范的“一崗雙責”五項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分工任務,督促分管站所落實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經常性參與村級例會和村組干部會議,切實強化了對分管站所和村組干部的教育、監管及管理。全鎮未發生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無被上級查處或通報的情況,無站(所)和村委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不落實的情況發生。
三是充分保障和發揮鎮紀委和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監督職能,落實“三轉”要求,進一步突出監督、執紀和問責主業。鎮紀委和各村民監督委員會切實擔負了監督檢查和協助黨委、黨總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責任,全鎮未出現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而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情況。鎮紀委和各村民監督委員會在日常履職過程中,對發現的具有苗頭性的問題及時查糾,有效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發現案件線索時,均及時向黨委(黨總支)和縣紀委(鎮紀委)同時進行報告。今年以來已對2名黨員進行了立案調查,并分別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