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地稅局制定下發了《全州地稅系統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
《實施意見》緊扣中央、省委和州委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相關精神,結合全州地稅系統工作實際,將建立健全懲防體系各項要求具體化,對2013-2017年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明確職責分工,指定了牽頭部門和協辦部門,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同時,《實施意見》提出了全州地稅系統工作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明確從堅持黨組從嚴抓黨風、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明黨的紀律等4個方面著力抓黨的作風建設,樹立地稅機關為民務實清廉形象;要求從加強信訪和案件查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加強紅河地稅系統懲治腐敗工作,采取深化黨風廉政教育、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推進紅河地稅改革和職能轉變、消除滋生腐敗的體制弊端等方面科學有效預防腐敗,促進地稅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強調從強化各級地稅局黨組主體責任、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和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合力等方面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