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玉溪市委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始終保持政治清醒,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政治決策上來,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采取有力措施,不斷強化黨委(黨組)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主體責任。
一是必須明確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中,對黨委主體責任提出了五個方面要求,以應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第一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第二是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第三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第四是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第五是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五個方面的責任,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一定要牢記,并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二是必須強化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黨委的主體責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觀性,意味著黨委是領導主體、落實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需要各級黨委特別是黨委主要負責人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的理念,既承擔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的第一責任,也履行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科學謀劃、科學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約束。要帶領班子成員共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對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正職廉潔從政、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的監督和教育管理。要定期、不定期聽取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工作情況匯報,對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工作任務經常進行監督檢查,持之以恒組織開展對領導干部的廉政培訓,加強相關政策、法規、案例教育,切實解決有的領導干部認識不清、落實不力,開個會、講個話、簽個責任書就萬事大吉的問題,促進各級領導干部真正把主體責任擔起來,自覺當好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者、組織者、執行者角色,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明白人”、“責任人”和“帶頭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三是必須進一步細化落實主體責任的辦法。細化主體責任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和實施獎懲的前提,只有通過細化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措施辦法,才能明確黨委(黨組)的責任及履職的相關要求,確保履職主體任務明確、履責有依、問責有據。在下步工作中,要結合實際貫徹落實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加強和改進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措施和辦法。制定玉溪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分解細化責任內容,使黨委主體責任更加具體化,進一步明確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明確黨委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采用精細化的管理方式,實行圖表式分責,捋清每個領導崗位的明細責任,促進“一崗雙責”具體化,建立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清晰的明細表和座標系,確保抓黨風廉政建設黨委班子“不松手”、黨委書記“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促進紀律檢查監督工作具體化,使紀檢監察機關能夠更加聚焦中心、突出主業,盡可能減少紀檢監察機關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要在紀檢監察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的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方面進行探索,正確處理發揮黨委主體責任與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關系。堅持好干部“五條標準”,探索建立科學的育人選人用人機制。把那些真正敢于擔當的干部用起來,形成良好的選人用人導向。干部使用要征求紀檢部門意見,防止出現干部帶病提拔的問題。
四是必須完善落實主體責任的考核機制。在連續多年堅持市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隊,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基礎上,對檢查考核的方式方法作一些改進。在考核帶隊領導上,由市級黨員領導干部進一步明確為市委常委帶隊,統一考核方式、統一考核標準,對全市9個縣(區)和市直責任單位進行考核。繼續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全市的綜合目標考核一齊安排部署,保持考核的相對獨立性。在考核的內容上,緊扣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重點,把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以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等情況,作為檢查考核的重點,并加大這方面工作考評分值的比重。在考核結果上,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認真研究確定考核等次結果,及時召開考核結果通報會,對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責任領導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組織處理。
五是必須探索新的舉措落實主體責任。市委將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進一步完善述廉制度、作風檢查制度、權力公開制度等制度,促進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改進領導干部述廉制度。要求全市各縣(區)委書記、縣(區)長和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廉,接受質詢和測評,力爭在屆內全部述廉一次;要求其他領導干部正職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匯報會上述廉,副職在機關干部大會上述廉。推行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領導干部制度,從黨委、紀委兩個方面聽取主體責任落實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強化領導干部落實主體責任的意識。推行作風監督檢查制度。落實市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監督檢查的規定,加大執紀監督問責力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方式予以嚴肅處理。推行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制度。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要求,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著力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推行密切聯系群眾報告制度。將聯系群眾、幫助群眾解決問題等方面的情況,列入本人年度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書面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報告。推行紀委書記向上級黨委或紀委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制度,加強黨委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的統一領導。
六是必須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對責任行為進行“簽字背書”,是強化責任主體認真履職、敢于擔當、落實責任的有效舉措,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環節,只有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才能防止“空對空”。要研究制定責任追究的實施辦法,分清黨委、紀委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形成有錯必糾、有責必問的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倒逼式追責,對領導不力、不抓不管而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無論是黨委、紀委,還是相關部門,不管是誰,只要有責任,都要追究。研究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一案雙查”規定的具體措施,細化相關要求和具體內容,層層傳導壓力,促進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把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力、管轄范圍內發生違紀違法問題不認真查處的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充分調動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嚴格依法依紀按程序追責,查辦典型的“一案雙查”案件,解決好“追究難”、“難追究”,“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問題,嚴懲第一個打破“窗戶”的人。
七是必須全力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和紀委負監督責任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必須同時體現在重視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上,這是主體責任的一個重要內容。黨委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最重要的是強化紀委的權威性和規范性,推動紀委發揮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作用。目前,最重要的是落實好 “兩個為主”的要求,即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八是必須堅持以上帶下發揮表率作用。落實主體責任,是一個領導抓,更是一個抓領導、作表率的問題。各級領導干部以身作則不僅是對每個領導干部提出的要求,更是一種很好的工作方法。落實主體責任,不僅要求領導干部帶頭學習中央精神,而且要主動謀劃貫徹落實的措施,不僅要及時聽取各方面的情況匯報,而且要經常過問部署落實情況,不僅要在會上作出部署,而且要在各個環節,特別是在基層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