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06年至2012年,馬昆在擔任云南省綜合技工學校辦公室主任、云南技師學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目的,采取虛增法律顧問費并由律師私下返款的方式,從學校騙取公款,個人從中獲取4萬元,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