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紀委、州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1月7日發出《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就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確,整治范圍是州和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州委和州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各院校,中央、省屬駐德宏各單位黨員干部,非黨領導干部。實行逐級承諾、報告制,1月10日前,全州范圍內所有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就“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出書面承諾。1月13日前,全州范圍內所有單位、部門必須報告開展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工作情況。承諾和報告納入作風檔案管理,作為責任追究的依據。
通知強調,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八小時之外”和“關鍵時間節點”,在受理舉報的同時組織專門力量開展重點抽查和明察暗訪,嚴查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問題。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