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至17日,德宏州紀委、監察局對7個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進行年度目標量化考核,這是德宏州派出機構第一次迎接“年考”。
據悉,為進一步加強對派出機構的管理,2012年底德宏州紀委、監察局出臺了《關于加強派出機構管理工作的實施細則》,規定從2013年起對派出機構實行工作責任目標量化管理,年初制定《德宏州紀檢監察機關派出機構工作責任考評表》,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年底進行考核、兌現獎懲。
“實行工作責任目標量化考核,是促進派出機構找準自身“位子”,時刻牢記“執紀監督”這個“主業”,不斷增強責任意識、紀律意識,大膽履職,敢于監督,督促好監督聯系單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力舉措。”德宏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唐定文對派出機構首次“年考”提出要求。
由州紀委分管派出機構的常委帶隊,干部室、黨風室、宣教室負責人組成的考核組,深入各派出機構駐在單位進行考評考核。考核突出七方面重點:一是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抓好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監督檢查情況;二是認真貫徹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和省、州實施辦法,加強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情況;三是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情況;四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監督檢查的情況;五是信訪核實和查辦案件情況;六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情況;七是加強派出機構隊伍建設情況。細化35項指標。
通過聽、查、看、訪、評,采用百分制對7個派出機構評定等次。對優秀等次的進行表彰獎勵,對不合格等次的進行約談,對連續兩年工作責任目標量化考評為不合格的,對紀工委書記進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