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中關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的通知要求,通海縣自2014年3月1日起,開始實行村組干部和低保經辦人員本人及近親屬享受低保待遇備案制度。
截止6月30日,全縣共對249名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村組干部近親屬進行了備案,涉及農村低保對象213人,占全縣農村低保對象5762人的3.7%;城鎮低保對象36人,占全縣城鎮低保對象2692人的1.34%。其中村(居)兩委及監督委員會班子成員的近親屬有101人;村(居)民小組組級領導的近親屬148人;暫無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備案。
為認真嚴格落實此次備案工作,通海縣民政局對備案情況逐項調查核實,嚴格管理,實行村(居)委會、鄉鎮(街道)、縣民政局三級備案制度,要求與申請人有近親屬關系的村組干部作出承諾,嚴把低保對象進出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