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產核資為基礎,產權臺賬明晰化。堅持把清產核資作為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基礎,建立了定期資產清查、資源登記、財務清理長效工作機制,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全縣153個行政村嚴格按照清查、審核、公示、登記的方法步驟,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做到先清賬內、后清賬外,先清資金、后清資產資源。截止目前,全縣共清理農村集體資金3113萬元,清查集體土地1637畝、荒山荒坡14320畝、水面6618畝。對完成“三資”清理登記的村(居)委會進行嚴格審查,再由各村向群眾進行張榜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村委會負責人、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清查人等簽字蓋章后上報,建立農村集體“三資”明細臺帳。
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運行程序陽光化。建立一整套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體系:在資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財務收入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財務預決算制度,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在資產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資產清查制度,資產臺賬制度,資產評估制度,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和資產經營等制度;在資源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資源登記簿制度,公開協商、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制度,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和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認真按照各項制度要求規范操作,實現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在陽光下運行。
以科學管理為依托,管理方式規范化。一是著力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培訓。多次組織鄉(鎮)“三資”管理骨干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聘請具有豐富經驗的財務人員從職業道德、村級會計核算、出納業務、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進行授課,三年來共培訓了8期960人(次),逐步培育出一支具有較高素質的村級財務管理隊伍。二是積極推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在堅持農村集體“三資”四權不變和尊重農民群眾意愿的基礎上,按照程序合法、手續齊全、服務規范的要求,拓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范圍,將農村集體“三資”全面納入委托代理服務的內容。加強代理服務中心的硬件設施配備,使村級財務實現電算化、規范化管理。
以責任監督為抓手,監督主體多元化。加強責任監督意識,構筑多層次的村級財務監督體系。一是村民民主監督。加強以財務公開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監督機制建設,成立村務監督領導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通過財務公開欄公開、懸掛民意信箱、給農戶發放 “心連心”卡等方式,讓黨員群眾充分行使監督權,增加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審計部門監督。各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進一步規范審計工作程序,完善審計監督體系,認真做好農村集體“三資”審計監督工作。三是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都把“三資”管理作為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每年牽頭組織開展“三資”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運行,切實糾正治理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貪污、挪用、侵占、低價承包、低價租賃、低價轉讓農村集體“三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