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劍川縣紀委監察局根據形勢和任務要求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改革中推進,在創新中發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
堅持改革創新,推進“兩個責任”落實。一是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出臺《劍川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重新修訂責任制考核標準,聚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作風建設”三大內容,重新修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層層簽訂責任、層層分解任務,為全縣各級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加上“緊箍咒”。二是推進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組織14個黨委觀看了《云南省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專題片。三是加強縣紀委對基層紀委的領導,嚴格執行縣紀委書記與下級四班子主要負責人廉政提醒談話工作,鄉鎮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廉政提醒談話工作,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有效落實。
突出辦案主業,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把查辦案件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確案件查辦工作由縣紀委書記負總責,分管副書記為主要負責人,案件查辦相關室為具體負責人;強化鄉鎮紀委辦案職責,把“敢不敢辦案、善不善辦案”作為衡量鄉鎮紀委書記工作業績的重要標準,形成了良好的辦案工作格局。截至9月底,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來信來訪39件,信訪轉立案21件;信訪初查初核33件,其中:黨政違紀立案查處21件31人,辦結15件24人,其中:給予開除黨籍處分11人,留黨察看一年2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黨內警告處分8人;給予行政記過1人,行政記大過2人,撤職1人,開除公職1人;有4人受雙重處分。
狠抓作風建設,嚴格追責糾正“四風”。一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干部作風專項整治活動的實施意見》、《劍川縣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規定》從嚴管理干部八個嚴禁和六項制度等文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公務用車管理、公務接待、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以制度建設推動作風轉變。二是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和常態化明察暗訪,堅決反對“四風”,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及時通報曝光。截至9月底,先后開展了監督檢查15次,檢查單位78個、餐飲娛樂場所24個,對上班遲到的13人、缺崗的3個村委會進行了通報,并限期責令整改說明;制止了2起干部違反客事辦理,對1起違反客事辦理規定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對276輛公務用車節假日封存情況進行檢查,對“五一”期間未報備使用公車的8個單位領導進行約談。對4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
注重教育監督,規范權力源頭預防。一是加強黨性黨風黨紀和崗位廉政教育,組織200余名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全縣330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觀看警示教育《四風之害》、《蓮城警鐘》,通過“廉語清風”短信平臺每周向黨員干部發送3次廉政提醒短信,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二是扎實開展廉政文化“七進”活動,建設農村廉政墻,開展了1場廉政文藝演出,舉辦了“藍田疏秀”廉政書畫展,創作了各類書畫作品38幅;協同文化部門開展電影放映活動,營造崇尚廉潔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全面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制定下發了《劍川縣機關單位和部門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實施辦法》,不斷深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
強化監督檢查,跟蹤問效促進發展。一是對縣城供水改擴建、中醫院改擴建、房地產調控、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錄、煤礦安全生產等專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推進了效能建設和廉政建設。二是完善監督機制,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和“三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著力整治招投標重點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清理出33個串標單位。三是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縣交易中心1—9月共完成交易事項85項,交易金額達1.6億元,節約資金355.48萬元,凈增資金547.68萬元。四是加大領導干部問責工作力度,圍繞重點項目實施、重要工作推進,對3名干部進行了行政問責。
加強自身素質,打造過硬紀檢隊伍。一是著力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重點抓紀律、抓作風、抓案件,將參與的44個議事協調機構精簡為15個。二是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圍繞“為民、務實、清廉”主題,對照“三嚴三實”要求,廣泛開展學習教育,認真查擺四風問題,邊查邊改推進干部隊伍作風轉變。三是加強派出機構的管理,各鄉鎮紀委、派出機構、村級監督組織的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補助參照村干部副職待遇得到提高。四是開展服務基層活動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下鄉活動,先后選派14名干部參加中央、省、州紀檢部門組織的培訓,1名干部參加省委組織部組織的培訓,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執紀問責的能力和水平。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