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滄源縣召開民生資金監管工作會議,會議強調,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依法治縣,確保民生資金安全,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會議指出,縣委、縣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民生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全縣用于教育、社會保障和醫療衛生、農林水等領域的民生支出,由2010年的6億元增加到2013年的14億元,增長2.3倍,民生支出占全縣一般預算支出比重由2010年的72%提高到2013年的84%,解決了人民群眾行路難、飲水難、住房難、上學難、看病難、養老難等民生問題。各項民生資金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滄源正處于加快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的關鍵期,同時也是各種社會矛盾凸顯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對涉及自身利益和社會公平問題更加敏感、更加關注。在這樣的形勢下,全面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刻不容緩,任何時候都忽視不得、遲緩不得、粗心不得、松懈不得。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發展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充分認識加強民生資金監管的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問題大于天,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明工作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嚴把重點關口,嚴禁套取、截留、擠占、挪用民生資金,確保民生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一要確保資金安全運行。要將監督的關口前移,嚴禁套取、截留、擠占、挪用、貪污民生資金問題的發生,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各級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增強法紀觀念,自覺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紀國法的要求上來,統一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上來,嚴明紀律,一律不準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民生項目實施及民生資金的分配、使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踏紅線、不越雷池。二要規范資金發放程序。要依托民生資金電子監管系統這一平臺,規范資金發放程序,及時將資金撥付、資金發放等及時錄入監管平臺,確保每個補貼項目、每個職能部門、每筆補貼資金、每個工作環節都能得到有效監督,使廣大群眾在第一時間內知曉國家的惠民政策及補貼資金的發放。三要確保資金“陽光”運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民生資金管理程序,確保資金“陽光”運作,公開透明,及時將各類民生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通過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方式向群眾、向社會公開公布,增強民生資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眾的監督,杜絕暗箱操作,防止虛報冒領。四要加強源頭防控。要針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抓住源頭,抓住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對現有民生資金管理辦法和制度進行全面清理,研究分析現行制度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從著眼于解決現實問題出發,對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建立健全科學、規范、覆蓋全面的民生資金管理辦法和制度,形成一套有約束的民生資金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各類民生資金專項管理,專款專用,確保民生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
會議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民生資金監管工作擺到突出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抓緊抓好抓實,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和民生資金安全規范高效使用。一是要樹立法治理念。全縣各級領導干部要把遵紀守法、依法辦事作為政治要求,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的意識,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二是要健全決策機制。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從決策、審批的源頭和程序上依法依規治理整頓,進一步健全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為一體的重大事項決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責任倒逼機制以及重大項目資金審批等工作機制,特別是在項目、土地、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處置、村務公開等工作上,要把決策審批權力置于陽光法治下和法治軌道上健康、規范運行,既要干成事、干好事,又要不出事。三要落實責任。要進一步明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貫穿各級各部門工作始終,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追究,預警于前。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民生資金監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監管責任人的職責,把民生資金監管時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做到民生資金監管工作與其他中心工作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檢查。四是要強化監管。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在全縣構建起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督網絡,確保涉農資金的管理使用不出問題。五是要嚴格財務管理。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帶頭認真學習和執行財經紀律,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上下功夫,堅決杜絕“花錢不管來源、簽字不管風險”的現象,嚴把支出口子,嚴守財經紀律。六是要嚴格執紀。在民生資金監管工作中,要把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作為強化資金監管的重要手段貫穿始終。對惠民政策不落實、截留、挪用、擠占、套取、貪污民生資金,優親厚友侵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快查快辦快結,絕不姑息、絕不手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查辦案件形成震懾。對因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滄源縣紀委通報了近兩年來滄源自治縣查處的7起套取、挪用民生專項資金典型案件,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