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祿勸縣紀委不斷創新案件查辦工作措施和方法,探索開展案件查處結束后的“處分執行、剖析整改、回訪教育、以案促廉”四個工作措施,做好案件跟蹤和案件治本功能“后半篇文章”,強化案件查辦“懲治、預防、教育”功能。
“執”,即強化處分執行,增強案件查辦懲治功能。加強對受處分人員處分決定的執行監督工作,年初由縣紀委牽頭,成立組織、人事等部門相關科室組成黨政紀處分執行工作專項檢查組,對處分決定下發后受處分人員的職務、級別、工資、考核、獎金等事項的調整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增強違紀成本的威懾力和警示作用。如:2014年初,祿勸縣秀屏社區管委會原副主任李某某因受賄、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于2013年11月20日被開除黨籍處分,同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李某某的工資仍按照全額4329元發放,檢查組發現并及時糾正,按規定發放李某某每月生活費780元。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另外3名公職人員受強制措施后仍然全額領取財政工資的行為進行糾正。
“剖”,即強化剖析整改,增強案件查辦防控功能。建立健全案件查辦剖析制度,定期召開案件剖析會議,在案件剖析中緊盯重點對象、抓住重要領域,剖析發案原因、規律、特點,及時總結辦案經驗和教訓,提出整改建議,督促發案單位完善內控機制,加強管理。如:祿勸縣紀委2014年5月在查處中屏中學截留寄宿生生活補助費85775元問題后,通過剖析發現案發原因是申報、審核、撥付環節管理、監督不完善,發出整改建議書督促縣教育局對全縣中小學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進行全面深入檢查、整改,截留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類似違紀問題未再發生。又如:2011年祿勸縣農業系統共發生貪污賄賂、違反財經紀律等違紀違法案件5件,一度成為全縣“違紀重災區”。通過剖析,發現農業系統由于站所中心多,管理以站所中心各自為政進行管理,政治思想工作松懈,監督檢查少,干部、職工思想渙散,紀律性淡薄。縣紀委發出整改建議,縣農業局改變管理方式,將系統干部職工統一管理、統一考核,加強工作紀律監督檢查、明察暗訪,加強職工政治思想和教育引導,2012年至今祿勸縣農業系統連續三年“零違紀”。
“訪”,即強化回訪教育,增強案件查辦教育功能。年初制定回訪教育工作計劃,深入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與受處分人員交流談心,全面了解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錯誤的情況,并提出回訪意見。針對受處分人員存在的問題進行教育、提醒、引導,通過與周圍干部職工座談、與領導交換意見,并提出所在單位要增加對受處分人員的人文關懷建議,不讓受處分人員孤立、自暴自棄,促進其改正錯誤,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同時將回訪結果作為處分期滿恢復黨員權利和解除黨政紀處分的重要依據。截止2014年10月,祿勸縣紀委對近兩年受黨政紀處分的24人進行回訪,并根據回訪結果恢復黨員正式權利6件6人,解除行政處分案件5件5人,對4名受處分人員開展了誡勉談話。
“促”,即強化以案促廉,增強案件查辦警示功能。堅持一案警示一片,通過深入發案單位一定范圍宣布處分決定;以身邊的案例,對發案單位干部職工進行警示教育;在縣紀檢監察網站公開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開展以案促廉教育活動,達到法紀、社會雙贏效果。如2014年9月17日,祿勸縣紀委以正在查處的6件計生系統案件為例,開展計生系統從業人員警示教育活動,全縣計生系統干部職工、各村委會計生宣傳員共180余人參加活動,取得良好效果,計生工作進一步規范有序。再如2014年10月28日,中屏鎮以縣紀檢監察網站公開曝光4起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鎮領導班子、中層干部、各村支書主任等87名干部職工參加活動。
祿勸縣紀委通過開展案件跟蹤“執、剖、訪、促”,祿勸縣部門單位系統性違紀案件呈下降趨勢,案件查辦治本功能得到較好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