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9月25日省委常委會議精神, 2014年10月23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孟蘇鐵同志主持召開省委政法委員會專題會議,分析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面臨的形勢,研究部署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省政法紀工委負責同志以及省級政法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省政法紀工委、省級政法各部門關于全省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匯報,分析了全省政法干警違紀違法案件查辦情況,就如何加強案件查辦工作、完善紀檢監察機構建設等問題進行了研究,會議針對當前形勢和任務,決定由省政法紀工委起草《關于加強政法隊伍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提交專委會審議后下發全省政法系統執行。孟蘇鐵同志在聽取匯報的基礎上,就如何加強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要準確把握從嚴治黨的新要求。政法各部門黨委黨組要認真領會中央和省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上來,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政法機關反腐倡廉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強化從嚴治黨的政治擔當、從嚴治警的政治責任,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持之以恒地加強反腐倡廉工作,著力打造人民滿意的廉潔隊伍,不斷把政法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
要冷靜審視隊伍管理的新情況。當前,全省政法隊伍建設總的形勢是好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政法機關的落實是嚴格、有力的。要清醒認識到隊伍中存在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決不能滿足現狀,自我感覺良好,更不能以一些問題解決起來有困難為借口,放任問題的存在,放棄職責的履行。各級政法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一定要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危機意識,始終保持清醒認識,高度重視真正把它當作一件大事切實抓緊抓好。
要形成作風建設的新常態。作風建設是從嚴管黨治黨的重要切入點和突破口,要形成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的新常態。各級政法機關要清醒看到,形成作風建設的新常態是黨心所向、民心所向,必須堅決克服各種不良習氣和僥幸心理,以新的境界、新的習慣、新的作為適應作風建設新常態。要改進抓制度落實的方式方法,善于把抓作風有機、有效地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到權、管到人,管人就管到思想、管到作風,管作風就要及時敲打、提醒、監督,防止問題潛滋暗長。
要健全懲防并舉的新機制。一要健全完善問題發現機制。要善于從近年來發生的隊伍違紀違法案件中發現問題,從中找出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找準容易滋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有針對性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要善于借助黨委巡視工作和政法機關巡視、督察等手段來發現問題,科學配置力量,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獲取線索的能力。二要健全完善案件查辦機制。要按照“零容忍”懲治腐敗的要求,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防止出現不愿辦案、不敢辦案甚至瞞案不報、有案不查的情況。三要健全完善專項整治機制。要繼續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哪些問題反映強烈就重點治理哪些問題”,堅決維護司法公正廉潔、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讓群眾切身感受到政法隊伍不掩飾矛盾、不回避問題的鮮明態度和決心。四要健全完善源頭預防機制。要把健全執法制度與完善隊伍管理制度結合起來,把解決當前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著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的制度體系,推進反腐倡廉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要在制度執行力上下功夫,營造敢于開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的團隊氛圍,做到誰違反了規定,誰就要接受紀律的約束和處理。
要深化司法改革、明晰司法責任。要結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特別是抓好當前改革試點工作,下大力氣扎緊司法權力的“籬笆”、“籠子”,堵住司法腐敗的“暗門”、“天窗”,從根本上強化司法公正廉潔的制度保障。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揭去司法權披著的神秘面紗。繼續全面推進審務、檢務、警務、獄務公開,使司法公正讓人們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
要抓好“兩個責任”、推動工作落實。一要明確“兩個責任”的內在關系。各級政法機關黨委黨組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當做主業來抓,不能滿足于每年開個會、講個話、簽個責任書。紀委、紀檢組要根據黨委的部署、協助黨委黨組來組織協調、推動落實,執紀辦案、執紀監督。二要創新抓好責任落實的方式方法。要堅持一手抓作風,一手抓案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按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原則劃分責任范圍,形成完善的責任體系,層層傳導壓力,防止出現責任虛置、不清的情況。三要形成強有力的責任追究機制。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追責辦法,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一案雙查”,不管哪個地區、哪個部門出了事,不僅要查究案件本身的問題,還要查處監管不力的問題,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真正體現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威懾力。四要發揮執紀監督力量的作用。要完善政法機關內部執紀辦案監督機制,健全專門機構,充實人員力量,完善工作制度,用好信息化手段,依靠專門力量開展執紀監督工作。要強化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手段,建立健全州縣工作機構和制度,加強對政法各部門執法活動監督,為源頭減少違紀違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