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渠道寬。通過廣播、電視、網站、短信、報紙、戶外廣告、村組宣傳欄等多渠道公布了市、縣、鄉監督舉報電話,并對監督投訴電話進行24小時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受理核查快。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辦就辦好的原則,組織精干力量,對抗震救災信訪件進行調查核實。截止目前,共受理來訪、來電投訴舉報13件,其中涉及干部作風方面1件,救災物資發放、戶口辦理等群眾訴求方面12件。
分析研判細。加強救災期間信訪信息的收集與分析,注重排查不利于抗震救災的矛盾隱患,提早介入,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針對250元的臨時救災補助金發放以來信訪投訴舉報量增大的情況,及時向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匯報,通過發放前、發放后“雙公示”和明確補助標準等方法,妥善化解了社會矛盾。
反饋責任明。堅持“誰主辦、誰反饋”的原則,嚴格落實反饋責任,即批轉鄉鎮紀委調查的,由鄉鎮紀委負責反饋,并要求將反饋過程的記錄、反饋意見、調查報告以及處理意見一起上報縣紀委;由縣紀委調查的,由信訪室負責反饋。
核查效果實。13件投訴舉報已全部核查落實,其中3件舉報失實,對因工作不細導致3名公職人員領用救助金的情況進行了糾正,其余均已及時辦理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