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怒江州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探索切合實際的辦信方式方法,不斷強化領導包案督辦制度,認真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使群眾反映的信訪突出問題真正落到實處。
建立領導包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怒江州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包案解決信訪舉報突出問題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認識,轉變作風,同步開展領導包案督辦工作,努力把群眾反映的信訪突出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突出包案督辦重點。將五類情形列為領導包案督辦重點:一是到中央、省、州、縣以上集體訪、復雜越級訪、聯名信;二是長期未解決的損害群眾利益的信訪問題;三是上級領導批示和上級機關督辦的重要信訪舉報件;四是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危及社會和諧穩定的信訪問題;五是反映的問題處理難度大或涉及多個部門責任的復雜疑難信訪問題。
搭建包案督辦“快車道”。信訪部門把好第一道排查篩選關和分包方案擬定關,經分管領導審核并征求常委意見后,報主要領導審批后分解到包案領導和責任單位,包案領導負責所包信訪突出問題的組織、指導、協調、處理等工作,包案責任部門負責具體督辦、查辦和案卷整理移送工作。
強化“一把手”的職責。對重大、敏感信訪突出問題由紀委書記親自包案、親自接訪、親自審定辦理方案、親自協調問題、親自指揮督辦,直至案結事了。
實行包案領導“一包到底”和“反彈續包”的責任機制。領導包案工作納入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包案領導對所包信訪突出問題包督辦、包調查、包解決、包息訴、包穩定,在辦理結束后,出現反復信訪舉報的仍由原包案領導繼續包案,直至息訴息訪。
2014年,怒江州共有領導包案督辦信訪突出問題105件,其中州級領導包案30件,縣級領導包案75件。已辦結82件,辦結率78.1%。其中:失實了結44件;部分屬實17件;屬實37件;轉立案39件,結案2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36人,其中給予黨內警告5人、嚴重警告5人、留黨察看8人、開除黨籍6人,給予行政警告5人、記過5人、行政撤職1人、行政開除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件3人。全州信訪舉報工作呈現力度不斷加大、程序不斷規范、作用不斷突出、成效不斷明顯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