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省地稅局紀檢組在全省地稅系統建立案件線索報告制度,制度明確了報告主體和內容,嚴格了報告紀律和責任追究,強化了線索處理跟蹤和督辦。
明確報告主體和報告內容。規定了派駐地稅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群眾舉報、領導批辦、有關部門轉辦以及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七類”案件線索或重要問題負有直接向上級報告的職責。要求指定專人負責本轄區、本單位內案件線索或重要問題的收集、登記和報告工作。
嚴格報告紀律和責任追究。明確了第一時間口頭報告和5日內必須書面報告的工作紀律,并以簽字背書的形式明確填報人、審核人、負責人等各方責任,對遲報、漏報或有意瞞報、拖報等行為,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強化線索處理跟蹤和督辦。派駐地稅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所報案件線索和重要問題辦理情況的全程跟蹤和督辦,加強對承辦部門的監督檢查,把好承辦“質量關、效率關”。同時,嚴格落實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既向同級黨組又向上級紀檢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