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反黨紀政紀的黨員干部,經查證屬實的,應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對公務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