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公正,包括實體法的公正和程序法的公正。這是司法活動的性質和法的內在精神要求的。
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法律對全體公民平等。2、公民依照法律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3、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任何公民的違法行為都要受法律的追究。
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即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排除主觀想象、分析和判斷的依據。要以法律的標準和尺度審理案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
四、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1、國家的審判權和檢察權分別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統一行使。2、司法機關依照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機關、團體和個人的干涉。3、司法機關在司法中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正確的適用法律,不得濫用職權、枉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