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復議機構隊伍設置規范化。統一市縣政府復議機構級別和人員數量。二是實行經費裝備保障規范化。落實辦案場所、辦公用品、辦案車輛、辦案經費,解決有人辦案、有條件辦案、有經費辦案的問題。三是實行工作制度規范化。建立健全行政復議接待、受理、審理、統計分析等工作制度,使行政復議的各項工作走入規范化,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四是實行檢查考評規范化。制定規范統一的考評標準,認真組織考核評定,督促各級政府和部門認真做好行政復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