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郭永東同志在魯甸6?5級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監察督查組第三次會議強調,要堅持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按照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突出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結合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實際,扎實抓好監督檢查工作。
第一,抓重點。要突出抓好三個重點:一是搶險救災款物的監管。這是當前階段監督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要全面掌握款物來源、數量、分配、發放等情況,著力抓好接收登記、建立臺賬、公開公示三個環節。嚴格督查手續、賬目、負責人等重點內容,確保賬目清楚、救災款物管理嚴格規范、運行簡捷有效。要高度重視公示環節,提高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公開透明度。發放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和受災群眾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堅決防止貪污私分、虛報冒領、截留克扣、擠占挪用、優親厚友等行為的發生,確保公平公正。二是恢復重建款物的監督。恢復重建投入的資金數量大、持續時間長,因此,監管任務更重,必須下大力氣抓。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合理分配的原則,切實做好恢復重建資金物資調撥、分配、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管理、使用規范。三是作風紀律的監督。搶險救災、恢復重建工作能不能搞好,關鍵看作風。好的作風,包括干部的精神面貌,模范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等。沒有一流的作風,工作就容易出問題,保持一流的作風才能在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中創造一流的成績。要強化干部監管,強化紀律意識。過去毛主席講:“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現在,加強紀律性,救災和恢復重建就能取得好成效。
第二,抓節點。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有很多節點,每個節點監督重點不同,開展監督工作必須特別注意。比如:當前處于搶險救災節點,時間不長但任務緊急,重點要加強資金物資、紀律作風監管;9月1日,學校就要開學,學生就要上課,這又是節點,就要監督督促教育等部門落實好校舍、課桌、教學器材,保證學校如期開學;春節前,必須完成省指揮部關于受損民房的維修加固要求等工作。對這些時間節點,要重點關注,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市指揮部規定的時間段,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督檢查。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跟蹤監督抓落實,嚴肅追究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三,抓措施。有了重點、節點,還要有措施、有抓手,重點搞好“三個一”。一是搞一次抽查。抽查的重點,一是抗震救災中不擔當、不盡責、不作為的人和事;二是違規違紀、貪污腐敗的行為。從現在到年底,由監察督查組領導帶頭,組成6個組,分批分段開展抽查。市、縣監察督查組也要層層開展抽查督查,層層傳導壓力,確保督查到位。二是搞一次警示。對違規違紀的要堅決查處進行通報,并通過通報進行警示。目前,針對兩市已查處的4名干部,要以省監察督查組進行通報,點名道姓給予曝光。昭通、曲靖兩市報紙、電視臺、廣播電臺要進行報道。通報的目的,一是警示所有參加抗震救災的黨員干部,都要嚴格遵紀守法,否則就要受到查處;二是形成震懾,受到查處就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讓全社會都知道,形成輿論壓力,使之不敢。要及時查處,及時通報,有多少通報多少,讓大家明白資金物資是用來救災的、是高壓線,絕對不能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個信號一定要明確。三是搞一次整改。抽查發現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督促整改,堅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發現了就改,不能把小問題拖成大問題,監察督查組發現苗頭性問題要當面、及時反饋給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并督促整改。
第四,抓監督。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的主責是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監察督查組負監督責任。我們要明確職責,不越位、不錯位。抓監督要堅持兩手抓,一是抓預警,就是告知、提示、警示主責部門;二是抓問責,對警示后工作仍然不到位、甚至出現問題的,要立即調查,進行問責處理。
第五,抓查處。查處要硬,要有力度,形成威懾。重點查處兩方面:一是對失職瀆職、疏于管理、遲滯撥付救災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或致使救災物資嚴重毀損浪費的行為,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二是對貪污私分、虛報冒領、截留克扣、擠占挪用救災款物等行為,要迅速查辦,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