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履行好《中國共產黨章程》賦予紀委對同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的職責,日前,市委下發《麗江市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實施辦法》, 9月 4日,市紀委書記與市四套班子成員進行了廉政提醒談話。市紀委負責人介紹,從地市級層面,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麗江為全省首例。
“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是這項工作的出發點。”在此前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市紀委主要負責人表示,隨著民主的推進、制度的完善,接受監督將越來越成為領導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們要拿出共產黨人的氣度和胸懷,自覺、主動、虛心地接受監督,學會在監督的環境下開展工作,把接受監督作為一種習慣、一種常態,真誠接受批評,切實糾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努力干事創業。
《實施辦法》指出,市紀委書記作為談話的主體,要對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上級黨委的決議、決定;發揮黨委主體責任,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在分管工作領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反腐敗斗爭;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情況,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有效防止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
《實施辦法》明確,結合干部考核、考察、民主評議或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方面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問題較集中,分管工作領域、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出現問題等,紀委將有針對性地組織談話,談話視情況分定期談話、適時談話、重點談話等。
(麗江日報 和繼賢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