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念新洪)9月26日下午,云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昆明舉行,會議表決通過了“云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確認許可對云南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李云忠、劉毓新、李正昌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確認許可檢察機關對云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李云忠、劉毓新、李正昌采取強制措施。
8月8日、19日和9月11日,省檢察院先后送來3份《云南省檢察院關于報請許可采取強制措施的報告書》,分別報請省人大常委會許可對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劉毓新、李正昌、李云忠采取強制措施,以全面查清李云忠、劉毓新、李正昌案件事實,防止串供和證據滅失。
鑒于省人民檢察院報告時正值省人大常委會閉會,因此,報請主任會議研究決定,許可檢察機關對云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李云忠、劉毓新、李正昌采取強制措施,并報請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確認,9月26日下午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了該決定。
李云忠
男,1958年6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曲靖市委原副書記、云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經初步查明,自2009年4月至2014年6月,李云忠在擔任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曲靖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他人協調建設工程項目和工程款撥付,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賄賂1123余萬元人民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涉嫌受賄罪。
劉毓新
男,1970年1月1日生,漢族,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中共官渡區委原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原區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現初步查明:劉毓新利用其擔任安寧市副市長、昆明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局長、官渡區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安寧創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尤川、云南泰宇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邱繼昌所送人民幣共計170萬元,還涉嫌其他受賄線索待查。
李正昌
男,1976年10月14日生,拉祜族,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瀾滄縣委原副書記、縣人民政府原縣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現初步查明:李正昌利用其擔任瀾滄縣人民政府縣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瀾滄縣付臘知了谷溫泉建設項目轉讓過程中,代表縣人民政府作為項目批準方及鑒證方與普洱景邁山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云南景邁柏聯精品酒店有限公司共同簽訂六千萬元成交的項目轉讓協議,在明知兩公司在申報納稅過程中,為逃避稅款,在他人請托下,三方又簽訂了成交價為一千萬元的虛假轉讓協議,并安排人代替他在虛假協議上簽字,加蓋縣人民政府公章,導致企業逃稅850萬余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已構成濫用職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