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明組織人事紀律,防止和糾正用人中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近日省紀委案件審理室集中力量快審快結了3起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案件,敲響警鐘為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供紀律保障。其中,給予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沒有履行組織考察程序的富滇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夏蜀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沒有嚴格履行破格提拔推薦考察程序的云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許雷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違反領導干部在試用期間一般不做交流或調整規定的云南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柳彬同志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