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省、州紀委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明確定位,突出主業,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心任務,整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照州紀委監察局的要求,縣紀委監察局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清理,清理出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共參與各類議事協調機構119個。為與州紀委監察局工作對應,經2014年4月18日十二屆縣紀委第42次常委會議討論,并報經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縣委第49次常委會議審定,縣紀委監察局機關繼續參與議事協調機構12個,退出或取消107個,精簡率達90%。
縣紀委要求,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三轉”要求,把握職責定位、轉變工作思路,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心任務,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更好地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為譜寫“中國夢”元謀篇章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