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及中央、省、州紀委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明確定位,突出主業,大姚縣紀委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適應“聚焦中心任務,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
一是開展紀檢監察業務培訓。大姚縣紀委監察局精心組織,于4月25日至26日,組織全縣11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開展了為期2天的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專題培訓,此次培訓緊緊圍繞“糾風治亂、暢通群眾訴求和信訪工作、依紀依法文明辦案、查辦案件和案件審理知識”等多個專題,聚焦查辦案件主業。通過短短兩天的培訓,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充分認識到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機關維護群眾利益,查辦案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掌握了查辦案件的程序方法技巧,提升了業務技能,為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機關聚焦“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主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促進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的落實。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為更好的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把查辦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設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姚縣紀委監察局經認真調研、廣泛征求意見,于2014年6月25日下發了《大姚縣紀委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查辦案件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程序、工作紀律,明確了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督辦機制、組織協調機制、縣紀委常委包案制度、鄉鎮紀委辦案協作區制度等內容,要求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牢固樹立查辦案件是本職、有案不查是失職的理念,以鐵的紀律為大姚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清理議事協調機構。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清理出大姚縣紀委監察局共參與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共80個,經縣紀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報2014年5月23日縣委第52次常委會研究決定,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保留和繼續參與16個、合并1個、退出63個,精簡率79%。同時要求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握職責定位、轉變工作思路,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心任務,改進監督方式,今后不再參加各類考試現場工作,不再參加招投標采購現場工作。要進一步清理調整議事協調機構,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錯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