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貢山縣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強化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明紀律、嚴糾“四風”、嚴懲腐敗,為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認真貫徹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中關于選好用好干部的要求,結合《條例》加強制度建設,先后制定、修改、完善《縣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縣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預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嚴明任前審查,強化紀檢監督意見。組織部部門嚴格按相關規定,就縣委擬提拔任用人選征求紀檢機關黨風廉政等方面的意見,紀檢監察機關對不宜使用人選提出書面意見。組織部門將嚴格參照紀檢機關的意見,對于存在違規違紀等不適宜提拔的干部將不予以提拔。
強化紀檢監督,切實發揮紀委監督作用。紀檢部門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從民主推薦一直到任前公示全程參與,對封官許愿或者為跑官要官的人說情、打招呼,以及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等違紀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職行為,均按照有關規定核實處理,把嚴格監督、嚴肅紀律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始終,進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使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高、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實行任前談話,提升警醒和防范作用。在縣委常委會議討論后,紀檢部門對縣委決定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進行任前誡勉談話,從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遵紀守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方面進行任前廉政建設,并針對談話對象的具體情況,指出存在的缺點和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要求,進一步明確其所承擔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貢山縣通過采取干部提名前聽取紀律監督部門意見,干部選拔任用過程紀律監督部門全程監督,干部任職前進行誡勉談話。貢山縣堅持預防、監督、查處并舉,把嚴格監督、嚴肅紀律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始終,進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使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高、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