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貢山縣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推進制度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增強全縣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努力做良好從政環境的營造者,推動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會清淳的政治生態,積極營造干部良好政治生態。努力實踐黨中央關于加強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為重點的作風建設,不斷推動貢山經濟社會科學持續、和諧發展、跨越發展。
聚焦黨風廉政建設 筑牢拒腐防線
一是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經常性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二是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化。三是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四是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縣委每年對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嚴懲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行為,樹立清正廉明的政治環境。
執行“三重一大”制度 規范決策程序
貢山縣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范圍,強化決策風險評估,規范決策程序,實行決策“八步流程”,堅持“五不”決策(未經調查研究論證不決策;未經集體討論研究不決策;分管常委和部門意見不成熟不決策;有異議、分歧較大的不決策;土地、規劃、招投標等具體事項不直接決策)。要求組織部機關體制的制定、干部教育培訓、人才引進、基層組織建設等項目的中長期計劃編制與制定、年度財政預算的編制和調整、重大組工信訪事件處理的決定等方面屬于重大決策范疇;干部的推薦、提名、任用,部內工作人員的表彰、獎勵、處分等方面屬于重要干部任免決策范疇;大額度資金使用決策范疇等重大事項要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切實減少領導干部作風不民主、濫用權力、隨意定事的情況,“三重一大”切實成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個重要前提。
推進黨務公開 構建反腐體系
貢山縣為方便群眾、便于操作根據不同的公開內容,靈活確定黨務公開的具體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黨內情況通報會、文件、公示和設立文件查閱處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合向社會公開的,采取黨務公開欄、板報、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站等形式進行公開。對于黨內外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實行點題公開,把公開的主動權交給群眾,群眾點到的問題,一般都要公開,使黨務公開與解決實際問題相對接;對黨務公開后反饋的信息,實行民情懇談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廣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斷增強黨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注重把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等有機結合,形成統籌配套、互相促進、協調運轉的工作格局。通過黨務公開,強化黨內監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切實將黨務公開作為密切黨群關系、凝聚群眾共同做好勞動保障工作的有效途徑。對于思想建設、中心工作、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群眾關心的問題及時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將黨務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通過群眾監督進一步規范干部行為,為良好的政治生態打下扎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