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厘清職責,突出主業,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按照省、市紀委統一部署,羅平縣紀委監察局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清理調整。近年來共參與縣委、縣政府和縣直有關單位組建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231個,按照“凡是中央、省、市紀委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是中央、省、市紀委保留的一律保留,凡是羅平特有又符合三轉要求的繼續保留”原則,取消或不再參與215個,保留或繼續參與以下16個議事協調機構。清理調整后,今后凡需縣紀委縣監察局(含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需征得紀檢監察機關同意后方可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