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新任職領導干部的教育和監督,劍川縣紀委實行“四廉”措施,嚴把干部廉政關。
廉政談話。將任前廉政談話作為領導干部任職的必經程序,對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任用的干部,在公示期間,縣紀委對決定任用的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切實增強新任干部的廉政意識。
廉政承諾。新任職領導干部上任時,必須作出廉政承諾,廉政承諾在縣紀委備案,作為年終廉政考核的內容。
廉政考試。擬任干部公示期間,由縣紀委編制廉政知識考試范圍,并在紀檢監察網站上公布,領導干部可下載查閱。考試前安排專人出題,考試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廉政檔案。新任職領導干部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及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個人收入及家庭收入、財產、住房情況,配偶子女從業、出國境情況等,由所在單位黨委審核簽章后報縣紀委存檔備案。
2014年以來,劍川縣紀委對9名擬提拔任職干部實施了“四廉”措施,有效防止干部“帶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