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怒江州蘭坪縣把信息溝通工作作為加強干部監督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密切與執紀執法部門及廣大群眾之間的聯系,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初步建立了一個覆蓋面廣、渠道暢通、反饋及時的干部監督信息“網絡”。
一是在選拔、任命干部時,對于有問題正在查處或有反映還沒有查處的干部,及時向紀委了解情況,征求意見;二是干部監督室在受理群眾舉報和在工作中發現的縣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及時報告縣紀委(監察局);三是應由執紀執法部門處理的信訪舉報案件,及時轉有關執紀執法機關,并協助完成工作;四是查處的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的典型案例,及時送縣紀委(監察局);五是對擬表彰獎勵的縣管干部,事前征求縣紀委(監察局)意見;六是對縣管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向縣審計局發出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書,并協助做好有關協調工作;七是擬出臺的干部監督工作政策規定和文件,征求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八是對應提請人大政協任命的干部,要實事求是地介紹干部的情況,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審議和監督;九是通過發催報函、電話督促和對口聯系等,使有關部門切實履行干部監督信息通報責任,確保干部監督信息渠道暢通,加大督促力度;十是充分利用12380電話舉報,實行24小時不間斷開通,保障舉報途徑暢通。
通過不斷拓寬干部監督信息溝通渠道,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充分發揮執紀執法部門在干部監督工作中的作用,全面、及時、準確地傳遞有關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問題性信息,把干部監督的關口前移,增強干部監督工作合力,促進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