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垤瑪鄉深入貫徹落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要求,對全鄉紀檢工作進行全面回頭看,認真尋找差距,突出關鍵環節,抓好紀委重點工作,以確保順利完成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
加快推進紀委“三轉”工作。鄉紀委按照職責定位,聚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緊緊圍繞監督執紀問責,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全面提高履職能力。一是鄉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專職紀檢干部不再擔任各類與紀檢工作無關的領導小組成員和議事協調機構成員,不具體參與各類程序把關、驗收檢查、財務審簽等,確保紀檢干部專心抓主業。二是把過去一些掛靠業務從紀委分離出去,歸口到相關單位,鄉紀委只履行監督責任。今年該鄉紀檢干部共退出6個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
持之以恒的抓好干部作風建設。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各項規定,突出整治“四風”,狠剎“五股歪風”,下發了《垤瑪鄉關于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干部紀律以及違紀處理進一步做了明確規定。結合垤瑪鄉實際,大力整治干部庸、懶、散、慢、浮行為,進一步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對干部作風問題“零容忍”。
加大辦案力度,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打消思想顧慮,把查辦案件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決克服“怕得罪人、不愿辦案、不想辦案、不敢辦案”思想,做到有信必辦、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嚴肅查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特別是農村基層干部濫用職權、與民爭利、借機斂財、侵害群眾利益,確保一系列惠農政策落實到實處。今年該鄉紀委完成3件案件查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