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臨滄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監察分局按照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結合所負責部門的工作實際創新舉措,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落實。
一是轉職能,用問題倒逼責任。一律不參加部門組織的工程建設招投標,并嘗試退出部門常規性的人事招聘、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和一般性民主生活會,著力扭轉紀工委監督面廣線長、被動監督的局面,努力把紀檢監察隊伍從繁雜的政務中解放出來,進一步突出主業主責,把監督視角聚焦于信訪件反映的具體問題,用問題倒查責任,精準發力,注重解決實際問題。
二是轉方式,用數字預警風險。認真落中共臨滄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并督促部門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情況季報工作;建立八項規定和“三重一大”執行情況月報制度,通過統計分析,把紀律作風規定從抽象概念變為更加直觀的數據,讓決策者做到心中有“數”,不僅巧妙地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回歸到部門,還有助于更好地分析研判、管控風險。
三是轉作風,用協調破解瓶頸。堅持解放思想,改進作風,奮發有為,努力掙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思想禁錮,充分發揮組織協調職能作用,借力部門條件優勢,沖破制約監督瓶頸,推動監督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