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適應我省衛生計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發展需要,全面加強省衛計委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促進省醫療衛生計生事業健康發展,省衛計委黨組和省紀委派駐省衛計委紀檢組根據黨章有關規定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結合直屬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直屬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意見》。《意見》指出:凡設立黨委的直屬單位要設立紀委,明確了紀委書記的職責;設立黨總支(黨支部)的直屬單位,要在黨總支(黨支部)內設紀檢委員。對規模大、人員較多、資金量大或委托承擔公共衛生事務管理職能的直屬單位,要設立監察機構。結合直屬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了紀檢監察機構和崗位設置人數的意見,除紀委書記外,大單位設置3至4名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小單位設置1至2名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意見》的出臺,為深入推進我省衛生計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