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近深秋,云南正風肅紀依然沒有“降溫”——
近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昆明市委原書記高勁松立案偵查;
10月9日,云南省紀委官方網站通報了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這5起案件全部涉及套取、挪用專項資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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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云南緊隨中央部署,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突出紀律“底線”意識,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斷釋放從嚴治黨正能量。
加大力度,全面落實“兩個責任”
“把‘兩個責任’扛起來,將反腐壓力傳遞下去。”云南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兩個責任”。
今年2月,11名省委常委率隊赴16個州市、滇中產業新區和84個省級機關單位檢查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對2014年度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22名州市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了誡勉談話;各地深刻領會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精神,將問責的鞭子抽到一些黨委(黨組)身上,問責一個、警醒一片。
省委扛旗引路,各級黨委(黨組)步履堅實。麗江市推出紀委書記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制度;保山市把全市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主管的人事、財務、工程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四項“要害權”進行科學分解;大理白族自治州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的77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
主體責任的“牛鼻子”牽住了,監督責任的“牛軛子”也要套緊。
按照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問題線索“月分析、季排查”,防止問題線索流失、瞞報,有案不查等問題發生;按照省紀委常委分片指導州市、派駐機構紀律審查工作制度,嚴把紀律審查制度關、質量關、效率關;通過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情節輕微問題483件,組織處理233人,對反映失實的1074件問題線索予以澄清。
在落實“兩個責任”過程中,云南還將巡視監督與推進黨委主體責任落實有機結合,逐步擴大巡視范圍、不斷加快巡視節奏、努力創新巡視舉措,到2016年云南省第十次黨代會召開前,全省將著力完成“四個巡視全覆蓋”的目標任務。
嚴把尺度,堅持管到位、嚴到份
從“盯違法”轉向“盯違紀”,云南堅持管到位、嚴到份,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執行省委決定,堅決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權益。
“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要做到‘兩個清零’。”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張碩輔對信訪工作提出了要求。
謝新松、高勁松、李小平、張志軍、羅敏……年初以來,一批身處重要崗位的領導干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數據更有說服力。今年1至8月,全省立案查處廳級干部32人,同比上升45%;查處縣處級干部179人,同比上升23%;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975人,同比上升29%;移送司法機關415人,同比上升81%。
打“虎”拍“蠅”不放松,整治“四風”不懈怠。
今年中秋、國慶前夕,張碩輔率領紀檢監察干部“逛”超市、進商場,隨機察訪傷廉害民的不正之風。
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緊控關鍵時間節點,劃出紀律紅線,嚴肅查處、及時曝光違規違紀問題。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72件。
“李云忠在曲靖任職期間,日均受賄達1.7萬余元,單筆受賄最多達600萬元,受賄總額高達4000余萬元。”目前,曲靖市正深入開展“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嚴查違紀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這一專項整治,是云南省今年落實從嚴治黨、匡正選人用人風氣的又一舉措。該省對25名“帶病提拔”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了集中倒查;省委組織部對選人用人方面存在問題的7人作出組織處理;1至8月共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61件次,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1人次,政紀處分32人次。
“紀委監督別人”,那么,誰來監督紀委?
省紀委、監察廳給出了有力的數據:今年上半年,共立案查處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2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人,組織處理4人,通報了4起紀檢監察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移送司法機關1人。
“外逃人員怎么處理?”對于這個問題,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再次用行動證明了決心——9月29日,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功將騙取50萬元國家資金、外逃230天的該州某單位原工作人員劉某抓捕歸案。
拓展深度,不斷建立完善體制機制
2015年以來,云南大力推動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省、州市一級完成了內設機構調整,進一步集中力量專攻主業。同時,加大對下級紀委查辦案件的指導,實行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實行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該省同步加快派駐機構建設,近期,在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省委統戰部6家省直機關派駐了紀檢組,下一步,還將采取綜合派駐、歸口派駐相結合方式,逐步實現省、州市、縣(市、區)黨委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
此外,云南還著眼長遠,努力在“引權入籠”中裝上紀律和規矩的“柵條”。
云南全面推行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強化領導干部監督。這一制度實施以來,已有43名省管黨政主要領導向省紀委全會述廉。上半年,省委制定出臺了《從嚴從實管理干部若干規定》《從嚴從實管理黨員若干規定》,切實管好一把手、約束“一支筆”。
“1+N”的制度體系是云南省2015年制度監督的又一大亮點。“1”就是近期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通過的《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決定》,“N”就是分類出臺的相關配套文件,包括省政府《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規定》《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規定》等。
同時,該省著力解決權力尋租、損害群眾利益以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為例,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對74名違反規定收送“紅包”的領導干部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并通報了4起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的典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