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西縣水務局通過壓“擔子”、樹“靶子”、扎“籠子”、立“罩子”、亮“鏡子”,正確處理好主體責任落實與監管,切實抓好水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是壓“擔子”,落實好主體責任制。2015年全縣計劃投入民生水利建設資金4億元,為全力以赴抓好12項重點水利項目的推進,讓縣委政府放心、讓老百姓滿意,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增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把好職業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實實做事,將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細化,納入日常管理,實行雙目標管理責任,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黨支部與黨員個人簽訂責任書,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班子成員配合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牢固樹立“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和“坐不住”的責任感。
二是樹“靶子”,維護好群眾根本利益。堅持把群眾反映強烈的水利突出問題樹為“靶子”,通過“五級聯動”解決群眾訴求工作機制,加強民生資金動態監管,落實領導干部接訪、約訪、下訪、包案等制度,切實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及時制訂群眾訴求實施方案,按照“零失職、零差錯、零容忍”的原則,完成群眾訴求“五級聯動”信息上報96條,接待群眾來訪23件148人次,籌措資金350余萬元,為群眾辦實事82件,解決了6500人在飲水、農田灌溉等方面的困難,案件辦結率96%、群眾滿意率98 %。
三是扎“籠子”,制約和監督好權力運行。理清“一把手”18項行政權力和8項內部職權權力清單,排查出26個項目、102個崗位、220個風險點,明確職責,對班子成員分工進行重新調整,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建設招標和物資采購事項,實行副職分管、正職監管,凡涉及財務、人事、工程招標和物資采購的工作事項,屬一般問題的由職能科室提出意見建議,報分管副職同意后執行;屬重要問題,經分管副職審核,報主要領導同意后執行落實;屬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按照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有關規定執行。通過分權制衡,形成了“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良好工作機制,較好預防“一把手”腐敗行為的發生。
四是立“罩子”,嚴明工作紀律。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紅河州領導干部“十個不準”,對會議、公務接待等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嚴格資金開支規定,嚴格控制各種會議,精簡文件,壓縮經費開支,堅決制止各種奢侈浪費、揮霍公款等不良行為,會議次數同比下降45%、參會總人數同比下降50%、印發文件同比下降27%、“三公經費”同比下降11%;抓好效能建設,強化干部職工的執行力,以提升機關效能建設為目標,將執法部門、窗口單位和權力較集中、公眾關注度高的領域作為重點,抓好工作紀律、工作效率、會風會紀的轉變,倡導求真務實作風,著力解決庸、懶、散等問題。
五是亮“鏡子”,發揮好示范作用。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擦亮鏡子,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領導干部認真對照“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開展自查自糾,找準、找實、找出具體問題,重點是參與工程建設的各位領導、各位工程技術人員,在施工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現象,中層干部在公務接待、服務民生方面上,是否按照省委八條規定和州委的十個不準來對照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做一個明白人,干一點實在事,促使黨政領導班子和中層干部要起好帶頭作用,引導好職工,增強憂患意識、使命意識、進取意識,把責任銘記心中,把擔當扛在肩上,樹好水利行業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