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強化對權力監督制約,南澗縣通過“三個公開、四個不直接分管”限權“一把手”,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公開權力清單。全面實行權力清單制度限權“一把手”,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根據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的總要求,堅持清權徹底、確權依法、公開亮權,按照“法治、精簡、效能、嚴控”的原則,全面清理和規范部門權力事項,并在縣政府網站上全面公開各級各部門的權力清單及權力運行程序,形成權限可查詢、過程可檢查、結果可監督、責任可追溯的權力運行體系,推進權力規范、公開運行,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建立權力運行監督制度,對權力運行進行全程、適時、多方監控,對違反權力清單制度,有超越權力清單行使權力,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濫用權力的,實行嚴格問責,構成違紀的,依照黨紀政紀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公開“三公”經費。全面公開“三公”經費限權“一把手”權力,遏制公車私用、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等行為。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完整,注重實效,服務社會,有利監督的原則,全縣67個部門、8個鄉鎮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了“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并在在公開信息中,對各個單位的人員編制情況、車輛擁有情況以及“三公”經費具體包含那些進行了詳細公開說明,進一步提高各單位各部門“三公”經費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公開述廉。全面實行鄉鎮及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公開述廉制度限權“一把手”,遏制領導干部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等行為。以紀委全會上公開述廉為重點,鄉鎮及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在縣紀委全會上向縣紀委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相關方面代表等公開述廉,報告工資收入、家庭情況、房產投資等個人有關事項,接受紀委委員及其他人員的監督。在本單位公開述廉,在本單位年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考核時,領導干部向全體干部職工公開述廉,通報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
“四不直接分管”。全面推行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末位表態制度限權“一把手”,防止“一言堂”和“暗箱操作”。嚴格執行鄉鎮及部門主要領導對人、財、物、工程建設四個不直接分管,由一名以上副職領導參與分管人、財、物和工程建設,實行一把手在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時末位表態,全面建立健全“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運行架構和工作機制,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現象的發生。(張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