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上徹底改變以前“一個責任書,層層簽訂落實”的傳統做法,把該責任書一分為二為主體責任書和監督責任書進行層層簽訂落實。特別是將黨委主體責任、主要領導的責任、班子成員的責任分別一一厘清,首先在各鄉(鎮、街道)直至村(居)委會與各單位(部門)的黨務公開欄中曬出來,并按季度公開履行責任的情況,讓群眾知曉當地的領導們各自應擔當什么樣的責任,他們履行了哪些責任,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把監督權交給群眾和社會,倒逼領導自覺履行好自身的主體責任。然后是紀檢監察部門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隨機督查,進行跟蹤問效,及時整改,對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工作失誤導致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領導嚴肅追究責任。目前,該縣已對1名落實責任不力的領導給予了黨紀處分和問責處理。 (楊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