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成果,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瀘水縣國稅局結合當前開展的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在“五一”節的重要時間節點,采取三項措施進一步加強作風紀律建設。
嚴明紀律要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帶頭執行、模范遵守各項紀律規定。要求全局干部,特別是黨員干部嚴明黨的紀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的通知》等規定,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作風紀律,嚴禁奢侈浪費和各種變相的違規違紀行為。
強化執紀監督問責。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責任意識,分析查找單位“四風”問題的表現形式和特點,主動作為,做到早布置、早預防和早檢查。并對全局干部職工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不斷推動作風紀律建設常態化。同時,由班子成員帶隊,人教股和監察室人員組成檢查組,強化監督合力,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作風紀律規定的問題,不斷提高執紀監督的實效性和震懾力。經檢查,“五一”期間無違紀違規行為發生。
加強輿論宣傳。對“五一”節前后執紀監督宣傳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群眾和媒體的監督作用,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加大宣傳力度,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信號,引導干部職工強化紀律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紀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