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層層落實,紅塔區按照“厘清責任、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簽字背書”工作制度,堅持人人明責、層層傳壓,以上率下、逐層傳導,強化“兩個責任”硬約束,推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層層簽訂主體責任書。區委書記與全區11個鄉街道、56個區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層層明確9項主體責任。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區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并督促全區各級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強化責任追究。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起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履行好組織領導、維護黨紀、作風建設、預防腐敗、教育管理、支持保障和正己范人之責,定期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分別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區委書記與區委常委、區人大、區政協黨組書記,區長與副區長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書》,嚴格簽字背書,切實厘清責任范圍。67個責任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責任書明確了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堅持分管(聯系)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一起抓,指導分管(聯系)部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日常工作部署到位、落實到位。
首次簽訂監督責任書。區紀委書記與15名鄉(街道)、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責任書從6個方面細化了鄉(街道)、部門紀(工)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且為歷年來首次簽訂。同時,責任書劃定了責任追究范圍,對出現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力、發現違法違紀行為隱瞞不報或壓案不查等情形的,將視其情節給予紀檢組織負責人相應的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
“三簽字背書”制度的落實,完善了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鏈條,為“兩個責任”的落實規范了考評細則、明晰了追責源頭,進一步充實了全方位、多層面、立體式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