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牛鼻子”,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江川縣采取多種方式力推主體責任落實見成效。
書記示范擔起責。縣委書記做到“五個親自”:親自組織分解黨風廉政建設主要任務、親自主持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會議、親自閱批信訪件和接待群眾來訪、親自檢查班子成員及各黨(工)委和黨組執行責任制情況、親自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發揮好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紀委主動推落實。縣紀委主動向縣委匯報有關黨委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和縣紀委工作開展情況;積極協助縣委完善江川縣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整合各方力量,強勢推進反腐敗工作向縱深方向發展。
定期約談促履職。2014年,根據《江川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縣紀委書記約談7名鄉鎮(街道)黨委書記、8名局長,現場要求脫稿匯報履行黨委主體責任情況,現場評價工作情況,及時履職提醒。
全會考問敲警鐘。2014年,8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十二屆五次全會述廉,并接受現場質詢提問??h紀委委員緊緊圍繞黨委主體責任考問“一把手”履職情況,促“一把手”有思、有動,實實在在把黨風廉政建設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結果運用嚴追究。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評定為基本合格單位領導班子給予通報批評,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評定為不合格等次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單位領導班子負責人給予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