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六次全會、市紀委四屆五次全會的安排部署,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中心任務,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促進各部門黨組(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曲靖市進一步強化細化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強化對各部門黨組(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重點從選好用好干部、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等方面,對各部門黨組(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開展監督工作,每年11月份將督查情況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
強化對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各部門黨組(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逐項檢查。日常督查、專項督查方式結合,年底對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初評,提出考核意見報市紀委監察局。
強化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委實施辦法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委實施辦法的監督檢查,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加大督查力度,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行為,切實轉變干部工作作風,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采取隨機走訪、明察暗訪、定期專訪等方式,每季度對所負責部門開展1次以上隨機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決糾正和嚴肅處理。緊盯清明、端午、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部門執行節假日廉潔自律規定等進行督查,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委實施辦法的行為,進一步加大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力度,并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強化對各部門“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監督。加強對各部門執行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決策制度的監督。采取立項巡查等方式對重點項目建設的廉政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每年選擇2-3個負責部門,每個部門確定1-2項重點項目進行立項巡查,并將巡查情況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
強化執紀辦案,嚴厲懲治腐敗分子。堅決以“零容忍”態度、強有力的措施懲治腐敗,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嚴厲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在土地征用、安置補償、資金發放、工程建設、項目安排中“吃拿卡要”、權力尋租等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
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實施辦法,督促指導各負責部門對現有的制度“籠子”查缺補漏、鞏固完善,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