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昌寧縣抓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創新體制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先從縣委抓起,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通過約談督促、報告工作、述責述廉、嚴肅問責等方式,推動形成全縣上下動手一起抓的局面。
縣委及時研究。2015年以來,昌寧縣委召開4次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議題14個,及時研究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并簽訂責任書。召開縣委、縣人民政府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匯報會,專題聽取縣委、縣人民政府班子成員抓掛鉤鄉鎮、分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的匯報,切實加強對縣委、縣人民政府班子成員的督促,促進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及時兌現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對33個“優秀”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的2個單位和“不合格”的1個單位,以縣委文件在當地媒體公開見報,進行通報。
紀委立即跟進。縣紀委主動向縣委匯報有關黨委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和縣紀委工作開展情況。研究提出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調整充實意見和議事規則,報縣委審定后抓好執行,并及時完善線索移送、聯合辦案、協助調查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整合各方力量,強勢推進反腐敗工作向縱深方向發展。同時,一手抓教育提醒,防黨員干部小錯走向大錯,違紀走向違法,通過教育提醒挽救干部。開展廉政提醒談話196場次,教育黨員干部1740人次。一手抓案件查處,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及時約談,對頂風違紀的嚴肅查處。2015年以來,問責13人,立案16件,處分違紀人員18人。
黨委聞風而動。黨委(黨組)根據縣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樹牢“不抓黨風廉政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瀆職”的意識,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定期向縣委和縣紀委匯報落實主體責任情況,2015年以來,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認真執行《昌寧縣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意見》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報告制度》,20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全會報告2014年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身廉潔從政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等方面情況,32名黨委(黨組)書記主動向縣紀委匯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自覺接受縣紀委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