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學習培訓,讓紀檢干部工作底子“不薄弱”。利用周一集中學習、每周一篇文章一本好書、機關講壇等學習方式,學深、學透、學實政治理論和黨政紀條規,同時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檢驗學習成果,讓紀檢干部學紀懂紀,為監督執紀打好基礎。在紀委監察局內部推行全員辦案,除了工勤人員以外全部參與辦案,讓每一名紀檢干部從取證、談話、制作筆錄、撰寫報告、提出處理意見等基礎業務入手參與到案件查辦工作中,在實戰中增強辦案能力,避免出現紀檢干部沒有辦過案、不會辦案,“浪得虛名”。
強化制度建設,讓紀檢干部明確規矩“不含糊”。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制度的廢改立,強化制度建設,廢除12項,修改完善19項,新建立4項。健全完善出差下鄉審批制度和出臺請示報告制度,明確干部職工外出下鄉前必須向分管領導匯報獲得批準,不能擅自參加其他單位與“三轉”不一致的工作,不能跑風漏氣,不能無組織無紀律。健全督促檢查制度,明確規定將信訪辦結情況,案件檢查、審理定性準確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等工作情況作為各室、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和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并進行定期考核和檢查。凡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參加年終評先、評優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強化工作報告,讓紀檢干部工作履職“不虛假”。實行干部職工工作一月一報告,一月一通報。首先將工作任務分解到每一名干部職工身上,干部職工根據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分解、文件批示、會議安排及領導交辦的工作建立動態的工作任務清單,努力工作,每天撰寫工作日志,對任務清單實時進行增加和銷號。月末根據動態工作任務清單和工作日志按時、如實報告當月工作完成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籠統含糊。最后由辦公室收集整理后以通報的形式在單位內部印發。同時,定期不定期抽查干部職工在崗履職情況,對月工作報告的真實性進行核實,營造比學趕超的干事創業氛圍。
強化教育管理,讓紀檢干部執行紀律“不松軟”。以案例分析通報會、上黨課、到縣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切實加強紀檢干部的教育,讓紀檢干部筑牢自身思想道德防線。同時,強化干部職工管理,從抓學習會議紀律入手,每月一明察暗訪先從內部開始,不搞例外。根據平常干部室督查情況和明察暗訪情況,每月月底在干部職工會議上對違反紀律情況進行通報,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對違反學習會議紀律和上下班紀律的,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分管領導及時進行提醒談話;對違反辦案紀律和工作紀律的根據情況嚴肅問責直至立案查處。(曾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