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昆明市委領導班子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和《昆明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分別由市委辦公廳和市紀委辦公廳印發全市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
市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從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匡正選人用人風氣、維護群眾利益、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5個方面,列出30項主體責任,同時還明確了主要負責人的11項責任。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監督責任清單,則從協助市委深入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維護黨的紀律、嚴格執紀監督、深化作風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嚴肅責任追究6個方面明確了30項監督責任。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工委、黨組)要從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的高度,充分認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深刻吸取張田欣嚴重違紀,高勁松、李喜、謝新松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教訓,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委對當前反腐敗形勢的準確判斷上來,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要切實擔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認真抓好選好用好干部、著力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積極支持執紀執法等工作,以重點責任的落實帶動全面責任的落實;黨委主要負責人要發揮表率作用,種好自己的“責任田”,自覺當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踐行者、引領者、推動者和示范者。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強化執紀監督問責,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堅決查處那些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貪腐問題,持之以恒整治“四風”,堅決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