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兩個責任”落實到位,昌寧縣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全縣上下形成了“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是瀆職”的共識,更加有力的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
抓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工程。2015年,昌寧縣通過簽訂98份責任書來綁定主體責任,強化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切實做到以上率下,傳導壓力。首先由縣委書記和縣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分別與縣委常委、縣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和縣政府班子成員簽訂,再由縣委常委、縣政府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簽訂,縣委、政府與13鄉鎮和縣恒盛糖業有限公司簽訂,有力地維護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嚴肅性。
抓實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縣紀委常委會定期不定期聽取各鄉鎮、縣直黨委(黨組)工作匯報,目前,已聽取26次有關鄉鎮、縣直黨委和紀委的工作匯報;縣紀委書記約談各鄉鎮、縣直單位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強調要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重大問題、重要工作、重要案件親自過問、部署,縣紀委書記約談黨委書記13人次,并深入13個鄉鎮和有關縣直單位與鄉科級領導班子成員、二級班子成員開展廉政提醒談話18次,534人受教育,把廉潔從政提醒到干部心間。
抓實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鄉鎮紀委書記切實履行紀委監督責任,縣紀委副書記約談鄉鎮紀委書記11人次。要求各鄉鎮紀委書記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勇于擔當、善于監督、敢于執紀,對違反制度的人和事敢于糾正,決不允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制度成為擺設;堅持嚴格懲戒,堅持守土有責,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既以身作則,當好表率,又敢抓敢管,加強監督檢查,盯住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崗位、關鍵人員,“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突出主業、聚集中心任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陶坤)